芝加哥大學是一所特別有學問的大學,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獨樹一幟的law and economics教育深刻的影響了美國法學教育和實踐。但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的部分經(jīng)濟學課程需要用到經(jīng)濟學分析。
個人陳述:個人陳述是每份申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申請者向錄取委員會介紹自己的機會。個人陳述應當展示申請者在單純學術之外對法學院的貢獻。錄取委員會經(jīng)常會發(fā)現(xiàn)獨特的個人品質或經(jīng)歷是往往是最為有益的(相對于在個人陳述中重述申請者的資質或簡歷內容而言)。如申請者在其背景中有獨特的方面(例如種族、宗教信仰、社會經(jīng)濟地位或性取向)希望展現(xiàn),則應在個人陳述中包含這些信息。
推薦信:芝加哥法學院要求兩封推薦信,最多接受四封。通過審閱推薦信,錄取委員會希望深入了解候選人的學術前景,以及個人特質如求知欲、熱情以及決心。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強烈建議申請者提交至少一封評估申請者學術能力的推薦信(來自教授或指導教師)。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認為,對于已經(jīng)完成本科學習的申請者,提供一封來自他們雇主的推薦信是必要的。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接受通過LSAC提交的評估,但并非必須。申請者可以提交最多兩份評估。
常規(guī)錄?。阂罁?jù)滾動錄取(rolling basis)的方式,將在1月至3月間不斷發(fā)放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