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I的Teaching全稱是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的Master of Arts in Teaching,即加州大學歐文分校師范碩士項目,下面將詳細介紹UCI的Teaching的項目特點/院系介紹、UCI的Teaching的研究領(lǐng)域、UCI的Teaching的研究生申請要求。
加州大學歐文分校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師范碩士項目學制為15個月,包含2個夏季學期,和一個完整的由春夏秋三個學期組成的學年,畢業(yè)后可獲得碩士學位外加教師資格證書。
該項目除要求遞交GRE成績以及其它常規(guī)的推薦信、個人陳述等申請材料外,還要求遞交以下四種材料:
加州基本教育能力考試:2016-17學年不強制要求遞交,但可用作獎學金參考
加州學科教育能力考試:2016-17學年不強制要求遞交,但可用作獎學金參考
肺結(jié)核檢查證明
無犯罪證明